建筑讓生活更豐富
Building let the life and more abundant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贛州市城市住房服務中心,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社會發展局,省直及中央駐贛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和我省職稱制度改革有關精神,切實做好我省住建領域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6月21日
江西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
職稱申報條件
一、適用范圍
本資格條件適用于從事建設工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工程技術管理、工程咨詢以及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發、生產、推廣應用等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二、資格名稱、專業設置和評審方式
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分高級、中級和初級,初級分設助理級和員級。名稱依次為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和技術員。
建設工程專業職稱包括建筑設計、風景園林(景觀設計)、建筑結構、工程勘察、巖土工程、燃氣工程、暖通工程、建筑電氣(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裝飾、建筑機械、給排水、市政道路(橋梁)、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材料、工程造價、城市軌道工程等17個專業,分為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技術管理三個崗位類別。
高級采用評審方式,中級采用評審或認定方式,初級采用認定方式。
三、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愛崗敬業,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服務行業發展、科技創新研發、成果轉化應用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夠勝任本職工作,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四)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五)取得現職稱以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內延期申報: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報;
2.年度考核、工作質量與職業道德評估不合格者,已定性為技術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延期2年申報;
3.受警告以上處分者,偽造學歷、資歷、業績者,剽竊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報。
四、高級工程師具體條件
(一)學歷資歷方面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理工類專業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且取得工程師職稱并受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
2.獲理工類專業或相近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且取得工程師職稱并受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
3.理工類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且取得工程師職稱并受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
4.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詳見附則,下同)。
(二)工作經歷方面
1.系統掌握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練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在相關領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獨立主持和建設重大工程項目,能夠解決復雜工程問題,取得了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三)工作業績方面
1.從事工程設計類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
(1)作為技術骨干(排名前4,下同),完成本專業技術領域1項國家或2項省(部)級科研項目(課題),經省(部)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驗收或評審(以驗收或評價證書為準);
(2)作為技術骨干,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3項以上;
(3)作為技術骨干,完成1項超高限、超大跨度建設項目,或2項以上大型工程,或1項大型和2項中型工程,或5項以上中型工程的工程設計專業技術工作;
(4)作為技術骨干,完成3項中型以上建設工程的綠色建筑(二星以上)、裝配式建筑、智慧建筑(三星以上)等項目,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須提供立項報告、建設單位證明、應用單位證明,以及反映全過程管理中關鍵節點的證明材料);
(5)作為技術骨干,在建設工程項目中解決復雜、疑難技術問題3項以上,或在處理重大的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社會、經濟效益顯著,并經市(廳)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其認可的社會團體)認可;
(6)作為技術骨干,編制完成2項國家(行業)標準,或作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下同),編制完成2項省級地方標準或2項省級以上技術規程、規范、圖集、導則、指南、定額及計價依據,且該規程、規范、圖集、導則、指南、定額及計價依據得到實施應用并取得良好效益;
(7)作為技術骨干,獲得建設工程領域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建設工程領域新型實用專利4項以上,并已推廣應用,且取得較好社會、經濟效益;
(8)作為技術骨干,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1項以上,或市(廳)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一等獎1項以上或二等獎2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市(廳)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二等獎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9)作為技術骨干,獲得國家級優秀設計獎三等獎1項以上或省(部)級優秀設計獎一等獎2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優秀設計獎一等獎1項以上或二等獎2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10)作為技術骨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1項以上,或江西省專利獎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11)作為主要完成人,在國家戰略、“一帶一路”工程建設項目中,獲得1項以上項目所在國政府部門頒發的榮譽或獎勵。
2.從事工程施工類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
(1)作為技術骨干,完成本專業技術領域1項國家或2項省(部)級科研項目(課題),經省(部)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驗收或評審(以驗收或評價證書為準);
(2)作為技術骨干,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3項以上;
(3)作為技術骨干,完成1項超高限、超大跨度建設項目,或2項以上大型工程,或1項大型和2項中型工程,或4項以上中型工程的工程施工專業技術工作;
(4)作為技術骨干,完成3項中型以上建設工程的綠色建筑(二星以上)、裝配式建筑、智慧建筑(三星以上)等項目,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須提供立項報告、建設單位證明、應用單位證明,以及反映全過程管理中關鍵節點的證明材料);
(5)作為技術骨干,在建設工程項目中解決復雜、疑難技術問題3項以上,或在處理重大的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社會、經濟效益顯著,并經市(廳)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其認可的社會團體)認可;
(6)作為技術骨干,編制完成2項國家(行業)標準,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編制完成2項省級地方標準或2項省級以上技術規程、規范、圖集、導則、指南、定額及計價依據,且該規程、規范、圖集、導則、指南、定額及計價依據得到實施應用并取得良好效益;
(7)作為技術骨干,完成1項以上國家級工法或者2項以上省級工法,并已頒布實施,且取得較好社會、經濟效益;
(8)作為技術骨干,完成1項以上通過驗收的國家級新技術示范工程或2項以上通過驗收的省級新技術示范工程,其技術水平經鑒定達到國內先進以上;
(9)作為技術骨干,獲得建設工程領域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建設工程領域新型實用專利4項以上,并已推廣應用,且取得較好社會、經濟效益;
(10)作為技術骨干,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1項以上,或市(廳)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一等獎1項以上或二等獎2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市(廳)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二等獎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11)作為技術負責人,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或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省級優質工程獎(金獎)2項以上,或市級優質工程獎4項以上;
(12)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國家級質量安全標準化工地(含觀摩工地)1項以上,或省級質量安全標準化工地(含觀摩工地)2項以上;
(13)作為技術骨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1項以上,或江西省專利獎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14)作為主要完成人,在國家戰略、“一帶一路”工程建設項目中,獲得1項以上項目所在國政府部門頒發的榮譽或獎勵。
3.從事工程技術管理類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
(1)作為技術骨干,完成本專業技術領域1項國家或2項省(部)級科研項目(課題),經省(部)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驗收或評審(以驗收或評價證書為準);
(2)作為技術骨干,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3項以上;
(3)作為技術骨干,完成2項超高限、超大跨度建設項目或1項大型和2項中型建設項目的施工圖審查工作或者完成1項超高限、超大跨度建設項目或1項大型和2項中型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管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工程造價、工程檢測、工程咨詢等專業技術管理工作(須提供全過程的證明材料);
(4)作為技術骨干,完成3項中型以上建設工程的綠色建筑(二星以上)、裝配式建筑、智慧建筑(三星以上)等項目,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須提供立項報告、建設單位證明、應用單位證明,以及反映全過程管理中關鍵節點的證明材料);
(5)作為技術骨干,在建設工程項目中解決復雜、疑難技術問題3項以上,或在處理重大的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社會、經濟效益顯著,并經市(廳)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其認可的社會團體)認可;
(6)作為技術骨干,編制完成2項國家(行業)標準,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編制完成2項省級地方標準或2項省級以上技術規程、規范、圖集、導則、指南、定額及計價依據,且該規程、規范、圖集、導則、指南、定額及計價依據得到實施應用并取得良好效益;
(7)作為技術骨干,完成1項以上國家級工法或者2項以上省級工法,并已頒布實施,且取得較好社會、經濟效益;
(8)作為技術骨干,完成1項以上通過驗收的國家級新技術示范工程或2項以上通過驗收的省級新技術示范工程,其技術水平經鑒定達到國內先進以上;
(9)作為技術骨干,獲得建設工程領域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建設工程領域新型實用專利4項以上,并已推廣應用,且取得較好社會、經濟效益;
(10)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3項以上本行業內具有指導性規范性政策文件的起草及推廣,促進或推動本省建設行業社會經濟發展,被主流媒體宣傳報道或被主管部門及第三方好評;
(11)作為技術骨干,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1項以上,或市(廳)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一等獎1項以上或二等獎2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市(廳)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二等獎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12)作為技術骨干,獲得國家級優秀設計獎三等獎1項以上或省(部)級優秀設計獎一等獎2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優秀設計獎一等獎1項以上或二等獎2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13)作為技術負責人,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或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省級優質工程獎(金獎)2項以上,或市級優質工程獎4項以上;
(14)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國家級質量安全標準化工地(含觀摩工地)1項以上,或省級質量安全標準化工地(含觀摩工地)2項以上;
(15)作為項目質量安全監督主要完成人,所監督項目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獎或國家級質量安全標準化工地(含觀摩工地)2項以上,省級優質工程獎(金獎)或省級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工地(含觀摩工地)6項以上;
(16)作為主要完成人,在國家戰略、“一帶一路”工程建設項目中,獲得1項以上項目所在國政府部門頒發的榮譽或獎勵;
(17)作為技術骨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1項以上,或江西省專利獎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18)在企業中從事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工程檢測、招標投標、工程咨詢等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并獲得省(部)級獎2項以上,或市(廳)級獎4項以上(須提供本人為主編制的主要技術管理資料及全過程的證明材料)。
(四)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現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公開出版的專業技術著作中獨立撰寫3萬字;
2.獨著或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專業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且參與撰寫出版專業技術著作1部;或者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專業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
3.獨著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
4.取得本領域科技成果(排名第一)2項以上,經省科技主管部門登記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記證書;
5.企業及縣以下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工作中為解決較復雜的技術問題撰寫的初步設計報告、技術總結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等3篇以上,須有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技術研發部門出具的明確為完成人的鑒定材料。
五、工程師具體條件
(一)學歷資歷方面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理工類專業或相近專業碩士學位,且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受聘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
2.獲理工類專業或相近專業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且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受聘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3.獲理工類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專學歷,且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受聘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
4.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二)工作經歷方面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2.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三)工作業績方面
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
1.參與完成2項本專業科研項目(課題),并經驗收或評審;
2.參與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
3.參與編制完成1項國家(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或2項團體標準,或3項企業標準,且該標準得到實施應用;或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編制完成2項省級以上技術規程、規范、圖集、導則、指南、定額及計價依據,且該規程、規范、圖集、導則、指南、定額及計價依據得到實施應用;
4.參與完成1項以上中型工程項目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項目的工程設計、工程施工或工程技術管理專業技術工作;
5.參與完成1項省級以上工法,并已頒布實施;
6.在建設工程項目中解決較為復雜、疑難技術問題2項以上,或在處理重大的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效果顯著;
7.作為技術骨干,獲本專業技術領域實用新型專利1項以上;
8.作為技術骨干,完成2項以上本行業內具有指導性、規范性政策文件的起草及應用推廣,促進或推動本地區建設行業社會經濟發展,被主流媒體宣傳報道或被主管部門及第三方好評;
9.參與國家戰略、“一帶一路”工程建設項目,并獲得1項以上項目所在國政府部門頒發的榮譽或獎勵;
10.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市(廳)級優秀設計獎三等獎1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11.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市級優質工程獎2項以上;
12.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省級質量安全標準化工地(含觀摩工地)1項以上或者市級質量安全標準化工地(含觀摩工地)2項以上;
13.作為項目質量安全監督主要完成人,所監督項目獲得省級優質工程獎(金獎)或省級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工地(含觀摩工地)3項以上。
(四)研究成果方面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
2.企業及縣以下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工作中為解決技術問題撰寫初步設計報告、技術總結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等2篇以上,須有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技術研發部門出具的明確為完成人的鑒定材料。
六、助理工程師認定條件
(一)學歷資歷方面
1.理工類專業或相近專業碩士研究生(指既有學歷又有學位,下同)畢業后,在專業技術崗位從事本專業技術領域工作滿3個月;
2.理工類專業或相近專業本科畢業后,在專業技術領域崗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3.理工類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專畢業后,在專業技術領域崗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或任員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
4.理工類專業或相近專業中專畢業后,任員級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5.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二)工作經歷及業績方面
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1條:
1.參與完成縣(處)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其研究成果通過鑒定;
2.參與起草或編制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圖集、導則、指南、定額及計價依據1項以上;
3.參與完成建設工程項目1項以上;
4.在建設工程項目中解決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1項以上,或在處理建設工程項目質量、安全問題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
5.參與開發、推廣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
6.參與完成的工作成果獲得本行業相關獎項或榮譽;
7.企業及縣以下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工作中為解決技術問題撰寫初步設計報告、技術總結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等1篇以上,須有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技術研發部門出具的明確為完成人的鑒定材料。
七、技術員認定條件
(一)學歷資歷方面
1.理工類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專、中專畢業后,在專業技術崗位從事本專業技術領域工作滿1年,可申請認定員級職稱;
2.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二)工作經歷及業績方面
1.熟悉本專業技術領域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完成一般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
3.經考核合格。
八、高級工程師破格條件
未具備高級工程師學歷條件,但取得工程師職稱并受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或具備高級工程師學歷條件,且取得工程師職稱并受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除符合高級工程師工作經歷和工作業績條件外,任現職以來,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
1.作為主要完成人,獲省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自然科學獎三等獎1項以上;
2.作為主要完成人,獲本專業技術領域發明專利2項以上,并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需提供專利轉化應用證明或針對該專利轉化應用所產生經濟效益的相關銷售、稅務等證明材料);
3.作為主要完成人,編制完成國家(行業)標準2項以上;
4.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國家級優秀設計獎三等獎1項以上或省(部)級優秀設計獎一等獎2項以上(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5.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或省級優質工程獎(金獎)3項以上;
6.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或江西省專利獎(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1項以上。
九、附則
(一)本條件是江西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非評審通過條件,評審堅持公平公正、好中選優、寧缺毋濫原則。
(二)理工類專業或相近專業:
1.研究生專業范圍
理學(07)、工學(08)、風景園林(0953)、工程管理(1256)、藝術設計(135108)等。
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范圍
理學(07)、工學(08)、園林(090502)、工程管理(120103)、房地產開發與管理 (120104)、工程造價(120105)、藝術設計學(130501)、環境設計(130503)等。
3.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范圍
園林技術(510202)、資源勘查類(5201)、地質類(5202)、測繪地理信息類(5203)、建筑材料類(5307)、土木建筑大類(54)、機電設備類(5602)、城市軌道交通類(6006)、藝術設計(650101)、環境藝術設計(650111)等。
以上專業可根據社會、科技發展以及工程技術工作實際變化和需要按照教育部門設置的學科分類要求進行合理調整。
(三)工程設計類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從事建筑設計、結構設計、電氣設計、給水排水設計、暖通空調設計、風景園林綠化設計、城市燃氣設計、裝飾設計、市政路橋設計、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勘察、防護設計、BIM設計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工程施工類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從事建筑施工、裝飾施工、給水排水施工、建筑電氣施工、建筑智能化、暖通與空調施工、市政路橋施工、城市燃氣施工、風景園林綠化施工、城市軌道施工、工程監理、機電設備安裝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工程技術管理類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從事工程管理、工程檢測、工程咨詢、工程造價管理、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六)獲理工類中專以上學歷且在工程技術崗位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可按我省考核認定辦法直接認定相應層級職稱。
(七)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八)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且符合我省相應專業、相應層級職稱申報條件中有關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研究成果等基本條件要求,可分別申報評審(認定)相應專業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職稱。
(九)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專業期刊指省級以上有關部門主辦的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和高等學校主辦的公開出版的學報(須有ISSN和CN刊號),可以在中國知網、萬方數據或維普網等主流數據庫網站上查詢。
(十)中文核心期刊是指被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或被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收錄的期刊。
(十一)論文是指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專業期刊上,公開發表的本專業技術領域研究性學術文章。發表在刊物增刊、內刊、專刊、特刊、論文集上的論文以及學位論文、科普文章、介紹性文章、一般性綜述、簡介、問答、報導、教輔、通訊、講話(報告)、總結等不在有效論文之列。
(十二)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現從事建設工程專業,符合晉升條件的,可直接申報相應層級建設工程職稱。
(十三)本條件由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本條件自發布之日起實行。2011年修訂發布的《江西省建設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贛人社發〔2011〕47號)和2005年修訂發布的《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江西省建設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贛人發〔2005〕10號)同時廢止。
江西省建設工程職稱條件附錄
一、本條件有關的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
1.重大:某一區域范圍內重要或規模大、影響廣的;
2.疑難:暫不明晰,難以確定;
3.熟練掌握:熟知并能應用自如;
4.掌握:充分理解,較好地應用;
5.熟悉:明其意,并能應用;
6.了解:知其大意;
7.項目(或課題):包括國家、部門和各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或合同規定的科學或技術開發任務;
8.重點工程:一般指列入國家計劃的工程為國家重點工程;列入省級計劃的工程為省級重點工程;
9.定額及計價依據:指版本定額,不包括補充定額、一次性補充定額和造價信息;
10.科學技術進步獎(及相應獎項):指對推動科學技術進步做出重要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的一種獎勵,一般由政府部門直接頒發或認可頒發;
11.優秀設計獎(及相應獎項):一般指政府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接頒發或認可頒發的優秀工程設計獎。國家級獎有中國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中國建筑學會頒發的全國優秀建筑設計獎;省(部)級獎有住建部或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直接頒發或認可頒發的全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市(廳)級獎范圍由設區市(廳)建設工程職稱評審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2.優質工程獎(及相應獎項):一般指政府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接頒發或認可頒發的優質工程獎。國家級獎有國家優質工程獎、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全國建筑裝飾工程獎、全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市政金杯獎、中國安裝工程優質獎(中國安裝之星)等;省(部)級獎有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直接頒發或認可頒發的優質工程獎,如:杜鵑花獎、江西省優良工程獎、四川省建設工程天府杯(省優質工程)金獎等;市(廳)級獎范圍由設區市(廳)建設工程職稱評審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3.項目負責人:指在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或關鍵性工作,或解決關鍵技術問題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以施工許可證為準)以及項目技術負責人(需提供企業項目部人員任命書);
14.技術負責人: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技術上負總責的人員,有相應的原始證明材料;
15.經濟效益:指通過某工作項目所產生的,可以用經濟統計指標計算和表現的效益。按人均上繳利稅計算,不含潛在效益。其經濟指標將隨生產力發展水平作適當調整;
16.社會效益:指通過某工作項目所產生的,經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改善環境、勞動、生活條件、節能、降耗、增強國力等效益,以及有利于貫徹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有利于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效益。
二、本條件若干問題的說明
1.條件中的“主持”為排名第1或項目負責人,“主要完成人”為排名前2或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技術骨干”為排名前4或主要專業負責人,“參與”不分排名;
2.條件中所稱“以上”“以下”均含本級或本數量;
3.條件所提“市”指副省級城市和設區市,不含縣級市;
4.本專業工作年限:一般指學校畢業后,參加本專業技術工作起,計算至申報前一年年底止,后續學歷獲得者,在校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工作年限;
5.資歷計算方法;從現職稱批準之日起,計算至申報前一年年底止;
6.條件中延期申報年限的計算:出現延期情形時已滿基本申報年限的,自延期情形出現時起計算;出現延期情形時未滿基本申報年限的,自滿基本申報年限時起計算。因同一事項出現多種延期情形的,按最長延期申報年限計算,不重復計算。因不同事項出現多種延期情形的,按延期申報年限累計計算;
7.條件中所規定的學歷、資歷、專業理論知識、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等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8.條件中所指專利,應有我國或外國的專利登記證書、專利轉讓合同和專利受讓單位的經濟效益證明等;
9.條件中所稱“縣以下事業單位”不含中央駐贛單位,不含省、市組成部門(機構)的下屬單位及派出機構;
10.除前文明確指定的特定獎項外,其他未經建設主管部門授權或認可頒發的各級行業協(學)會獎項可降一級予以認定,例如:未納入《江西省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項目目錄》的江西省省級相關協(學)會頒發的行業獎項可視為市(廳)級獎項;
11.有關工程項目規模等級分類標準,按住房城鄉建設部建市〔2007〕86號文或現行行業資質標準規范執行。
三、技術報告、論文、著作或實例材料要求
(一)基本要求
專業技術人員須提交規定數量的著作、論文、學術交流文章等。論文發表時間為取得現職稱后撰寫。
(二)專業要求
專業技術人員提交論文的內容必須與本人申報的專業類別一致,且與本人取得現職稱后主要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致。
(三)內容要求
1.專業技術人員提交論文的內容須反映專業技術工作成果,要求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詳實的基礎資料依據,能體現專業技術工作中解決問題能力或工作創新能力;
2.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等,需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或書面推薦函(重點闡述項目情況及個人所起作用),附評價內容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2年6月21日印發